2023年3月30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父子将二面绣有“官清如水、执法如山”,“清正廉洁、执法如山”字样的锦旗送给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旭辉以及执行干警李小强并深表谢意。
2007年12月,张某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李某借款10万元,王某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偿还,李某迫于无奈向汝州市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张某、王某偿还李某上述借款。判决生效后,张某、王某拒不履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2014年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李小强首先对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活牛10头予以查封,经法院司法变卖后,变卖款7万元交付李某,对张某、王某经查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汝州市法院执行局紧盯案件不放松,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执行人张某先后采取三次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压力张某分三次支付案款6万元,其他案款申请人自动放弃,该案件历经数年执行完毕。
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的要求,汝州市法院听令即行,迅速安排部署,重点关注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灵活执行时间,早晚间、五加二、白加黑,努力快执快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敢于亮剑,严厉打击,彰显司法权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