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3日下午,汝州市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被改判、发回重审和决定再审案件讲评会,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中层正副职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泰东主持。
会议选取2023年1-4月被改判、发回重审和决定再审的2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讲评。会议对这些案件进行逐一梳理,聚焦案件发回、改判、决定再审的理由、争议焦点问题等,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实体处理等方面进行讲评,员额法官们结合自身的审判经验,对这些案件进行专项讨论。
会议首先由被发改、再审案件的承办人发表对二审、再审结果的评判意见;然后依次由所在庭的庭长、参会的员额法官、审委会委员、主管院长进行点评;最后由总讲评人楚军荣院长进行总结讲评。每起案件在总讲评人结束讲评后由下一起案件承办人上台进行讲评,依次循环。
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楚军荣作出最终总结。她指出,案件质量是审判的生命线,代表着法官的能力和水平。审判质效指标中案件质量指标占据很大的权重,也是上级法院考核的重中之重,而我院案件质量距离全省先进法院还有较大的差距。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把质量关。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召开案件质效讲评会的重要意义。要始终秉持“质量重于泰山、正义不能迟到、案结还要事了”的办案理念,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抓住审判工作这个“实处”,真正做到促公正、提效率、见效果。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质。要利用开展“加强审判执行管理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专项行动的契机,不断加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不断自我“充电”,跟进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真正应用到审判工作实践中去,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无误。
三是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这不仅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要求,也是把握案件质量的关键措施。每位员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务必做到“细之又细”,不要在遗漏当事人的追加、证据质证、认定事实等问题上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切实避免简单的“依法办案”,坚决做到程序合乎规范的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