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0482执2035号
胡渊涛: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新国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胡渊涛名下的(车牌号为豫D8839B)宝骏牌车辆,因被执行人胡渊涛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3月28日河南省豫华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豫价评估汝州法院(2023)豫0482司辅执20号鉴定评估报告,对被执行人胡渊涛名下的(车牌号为豫D8839B)宝骏牌车辆予以评估,评估价为40740元,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届时本院将对该车辆在网上予以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汝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执行法官:郭志军 办公电话:0375-3322536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市法院执行局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