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焦自伟:
关于申请执行人牛长江申请执行焦世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汝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482民初469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你尚未履行义务,向你公告送达河南中建兴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豫郑中建兴业评字【2023】0505号)评估报告的情况说明,现将报告中坐落河南汝州市城垣路西老瓜坑小区3单元201更改为河南汝州市城垣路西老瓜坑小区3单元202。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汝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二O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执行法官:郭志军 公办电话:0375-3320039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市法院执行局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