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侯戏园: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自伟等申请执行侯戏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豫0482执7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侯戏园名下所有的车牌号豫D5731K江铃牌车辆予以查封期限为两年,且已由河南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豫凯估字(2023)120585874B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1月27日,评估价值:11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现通知被执行人侯戏园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并依法对该评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汝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执行法官:鲁晨阳 办公电话:0375-3320027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市法院执行局1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