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铭杰及速裁团队员额法官高丽、刘世伟在司法释明中心,向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做判后答疑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工作,当事人表示撤回上诉,并就款项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真正实现了服判息诉、定纷止争。
2019年前后,汝州市某工程项目租赁吕某、雷某的挖机,租赁结束后,吕某、雷某仅收到部分租赁费,经多次催要未果,遂与总包方、分包方产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总包方与分包方作为被告均主张二原告(吕某、雷某)未与其签订合同,未受其雇佣,亦未租赁其挖机。
为了从源头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多次为原被告双方组织调解,双方意见始终无法达成统一,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宣判。判决书发放后,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孟铭杰及速裁团队高丽、刘世伟在司法释明中心向原被告双方说明案件情况、权衡利弊,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分析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撤回上诉。
汝州市人民法院将释法明理工作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各个阶段,通过释法明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实质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