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作者:于延鹏 发布时间:2024-01-16 09:56:26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彦伟: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双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彦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豫0482执恢2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你名下所有的车牌号豫豫A671SZ (五菱)汽车一辆,且已由我院合议庭合议,价格为800元。现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汝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执行法官:于延鹏 办公电话:0375-3322521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市法院执行局1213室
责任编辑:陈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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