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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虚假诉讼,判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4-01-17 08:01:56



    “李法官、朱法官,太感谢了,是您尽心尽力帮我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纠纷,您二位真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吴某夫妇手拿两面锦旗向汝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李超、朱晓雪法官说道。

    事情还要从一起虚假诉讼案说起。被告人李某乙与被告人李某甲系姐弟关系。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021年李某乙让李某甲写下从其处借款50万元钱的借条,并借助其转账给李某甲42万元的转账凭证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李某甲支付其50万元借款并申请法院对李某甲位名下房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该民事判决生效后,李某乙据此申请汝州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甲名下房产,致使吴某等人的真实债权难以实现。

    因被告人李某甲和李某乙在提起公诉前拒不认罪,承办法官李超、朱晓雪在庭前仔细研究案情,分析相关卷宗、银行流水等大量证据,形成周密的开庭预案。在开庭过程中又围绕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逐一进行审核、组织质证。最终,合议庭结合在案证据认定二被告人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成立,对李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李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至此,吴某夫妇的权益也得到了维护。

    一面锦旗,几句感谢,承载着人民群众最真挚的感情,也体现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殷切的期待。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净化诉讼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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