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采取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现场查看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原告宁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邻居,因被告修建房屋发生纠纷,导致原告家墙缝开裂,漏水严重,持续数月时间,经村委会调解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措施,原告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原告与被告既然是邻居,本应团结友爱,而且墙体漏水导致的损失也不是特别严重,如果让鉴定机关依法评估鉴定,双方不但要支付较高的鉴定费用,而且审理周期较长,且双方也不一定对鉴定结果满意。于是承办法官提出让原告、被告以及村委会各邀请一位专业人士到场进行查看,在查看基础上对相邻的墙体因漏水造成原告的损失分别给出合理的意见。
2024年1月24日上午,庙下人民法庭邀请三位专业人士通过查看现场,计算受损范围,最终认定原告因漏水墙体损失500元,同时考虑到原告因打官司来回奔波的实际情况,酌定原告的其他损失为1000元,两项共计1500元。原被告双方对该损失数额1500元均表示同意接受,被告并于当天支付给原告,当事人由对簿公堂最终握手言和,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取得了当事双方满意的结果。
邻里和谐不仅是家庭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关键部分。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与民为便,听取群众的心声,从源头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