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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判息诉止分争 判后释法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02-22 08:21:43



    2024年2月21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铭杰及速裁团队员额法官高丽在司法释明中心向案件当事人做判后答疑工作。最终,当事人表示撤回上诉,被告当场履行了案件款项。

    2021年6月20日,何某在汝州市某瑜伽馆购买了一张2880元的瑜伽健身年卡,后因各种原因未能上课。2023年9月,何某要求退还瑜伽课程费用,双方协商未果,何某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原告办理的是年卡,该卡已于2022年6月到期,原告已消费完毕,不存在任何退款事由。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均表示钱虽少,主要是为了争口气,因此互不相让。最终,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判决书发放后,双方均表示上诉。

    案件虽小,但处理不好却会激化双方矛盾,再小的诉求,也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本着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努力践行“案结事了”的原则,孟铭杰副院长及高丽法官在司法释明中心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并进行判后答疑,消解原被告疑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退还款项,双方撤回上诉。

    汝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释明中心运行至今,共化解上诉案件30多件,真正做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质性地解决纠纷,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真正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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