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杨梅: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向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许家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豫0482执恢862号执行裁定书对杨梅名下的大众牌汽车苏E0G52W一辆予以查封期限为两年,且已由河南英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豫英信车字(2024)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2月19日,评估价值107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零柒仟元整。
现通知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并依法对该评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汝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执行法官:于延鹏 办公电话:0375-3322521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市法院执行局1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