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愿意提前履行调解协议”。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让针锋相对的三姐弟握手言和,维系了双方的亲情。
路某娟、路某娜、路某宾为姐弟关系,2021年三姐弟的父亲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后获得了356000元的死亡赔偿金,关于赔偿金分割问题三姐弟发生分歧,因此路某娟、路某娜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承办法官张应马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但双方均表示矛盾过大不愿调解。2024年3月19日是本案开庭的日子,庭审前,张法官秉持为双方当事人彻底化解矛盾、修复双方亲情的原则,从法理、伦理角度出发,正确引导双方寻求既不损害家庭关系,又能平衡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张法官法理情理融合的倾情调解下,双方对赔偿金分割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次日,路某宾便来到钟楼人民法庭表示愿意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在张法官的见证下,路某宾将案件款及案件受理费交给了路某娟、路某娜,三姐弟最终握手言和。
家安则国安,分割了的是财产,分割不了的是亲情。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导向,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弥合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