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2024年4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车顺国,民二庭庭长李国涛及政治部干警一行走进汝州市焦村镇初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车顺国为本次活动致辞,他强调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希望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全面发展,争做新时代好公民,并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李国涛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责任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和近期社会热点事件,为师生们讲述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同学们杜绝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受害者和旁观者。
活动现场,同学们积极互动、提出问题,李国涛法官为大家一一解答,精彩的讲解引起师生们的共鸣,大家对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是一项基础工程、长期工程。汝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延伸司法触角,依托“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构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