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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解心惑 冰释前嫌恩怨抛

  发布时间:2024-05-08 08:52:56



    “刘法官,你好,我是高某某,经过几天的反思,我想通了,你们依法判决,我心服口服,我现在自动履行判决,请你通知下原告,将案件款支付给他”,这是五一节后上班前,刘法官接到的当事人的第一个电话。

    原来高某与郭某系同村,高某的儿子儿媳长年在外打工,照看孙子的重担就落在高某身上。2024年1月25日下午14时许高某的孙子和另外一名儿童在郭某的废品站玩耍时,不慎将郭某家废品站里的物品点着,造成火灾,致使郭某经济上受到损失,报警后,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调解,郭某与高某及另一名儿童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高某及另一名儿童的父母分别赔偿郭某3万元,后另一名儿童的父母将3万元支付给郭某,而高某反悔,认为原告郭某的损失没有那么多,拒绝赔付,无奈,郭某诉之法院,经法院工作人员反复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于是法院于2024年4月28日下发了判决书。

    高某在接到判决书后,一时难以理解,怒气冲冲地到法院质问法官,为了使当事人平复心情,理解判决,刘法官让当事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给当事人进行讲解,从法理、情理、人文、风俗等各个方面、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高某终于明白,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自己输在什么地方,最终心服口服。并表示不再上诉,自动履行判决。于是便出现了前面的一幕。

    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使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大限度的提高服判息诉率,汝州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调解贯穿始终,诉前、诉中尽力做好调解工作,判后答疑解惑,使当事人赢的心安理得,输的明明白白,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今后,汝州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信任度和认可度,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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