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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巧调解 情法并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5-24 14:52:54



    小郑和小段于2020年走入婚姻殿堂,婚后二人度过一段甜蜜时光,然而好景不长,双方婚后因琐事产生纠纷,小郑在2023年提起离婚诉讼,在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小郑抚养,由小段支付抚养费,该案告一段落。

    案件虽已审理完毕,但双方的矛盾尚未完全化解,小郑因离婚诉讼而对小段心怀怨气,并在网络上对法院的工作多次进行差评或不实投诉。2024年5月,小郑再次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对孩子的抚养费每月增加50元。

    在庭审前一天,庙下人民法庭派干警到小郑家进行走访,了解小郑和小段之间矛盾的根源,并且邀请小郑父母对小郑进行开导,但小郑态度坚决,表示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

    庭审当日,考虑到小郑和小段二人均在外地,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在微信群中进行庭前质证,双方在微信群中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形势一度陷入胶着。在法庭问到小段收入情况时,小段自述婚育期间心理受伤严重,精神抑郁,无法上班也无固定收入,现在还在靠父母接济。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将心比心,引导规劝小郑正视现状,放下包袱,着眼未来,把人生路走好,把生活过好,经过法官的耐心开导和细致讲解,小郑同意撤诉,不再要求增加抚养费,并明确表示永不再因此事提起诉讼,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根基。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工作思路,针对辖区内家事案件审判情况,采用多种形式,妥善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责任编辑: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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