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南诉调对接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申请人桂某宅基地空置多年未用,被申请人林某因做旧衣回收生意需要,利用该空地存放货物,后在未经申请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把这块空闲宅基地加固围墙后使用。申请人桂某得知后心生不满,多次向怯庄村委会、汝南街道办事处反映要求解决,经包村干部郑晓峰主任多次调解,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遂将该案委托给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南诉调对接工作站办理。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王冬梅在法官的指导下,多次和郑主任一起查看现场并当场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化解矛盾,后经多次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空闲地由双方共同使用,申请人桂某当庭向被申请人林某支付2000元的改造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件的圆满解决是汝州市人民法院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通过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