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栗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刘帅杰法官团队、李小强法官团队赠送了两面锦旗。
申请执行人栗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某、蔡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奥迪车一辆,因无法查找到该车辆且未实际扣押,被执行人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3月13日上午9时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被查封的车辆在洛阳出现,因承办法官李小强正在外地执行公务,执行局指派刘帅杰法官团队立即赶往洛阳对该车辆采取扣押措施,在执行现场,通过对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王某丈夫自愿将车辆钥匙交出,为避免在外地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虽然临近中午,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和休息,将涉案车辆顺利扣押至汝州法院执行局,此时,已是下午2点多钟。后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2024年5月27日被执行人自愿将全部案款交付法院,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推动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理速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