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和二被告系亲兄弟、舅甥关系,二人曾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开办养殖场,后因生意亏损养殖场关闭。在原告向二人索要借款的过程中,二被告认为原告也曾参与经营,故原告应承担部分损失,二人不应偿还全部款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遂原告将二人诉至法院。
庙下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康可可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伤害兄弟、舅甥之间的亲情,第一时间征求了双方的调解意愿,约定调解时间。法官结合法律法规,从兄弟情谊讲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持续了近一天的时间,最终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
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用司法温度融化矛盾“坚冰”,用司法速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和睦的亲情关系、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