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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三十载 荣誉耀天平||汝州市人民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

  发布时间:2024-07-10 08:45:40






    坚守,深耕不辍三十载,
    热爱,砥砺前行铸法治,
    执着,一奖深藏功与名,
    致敬,终身荣誉归天平!
    三十年栉风沐雨,与法同行;三十载初心不改,守护天平。为向长期奉献于人民法院事业的老同志表达崇高敬意,激励全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2024年7月9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
    党组书记、院长楚军荣,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泰东向在法院工作满三十年的崔光辉等同志颁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纪念章”和荣誉证书。
    他们三十年如一日,奋斗在司法服务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神圣职责和庄严承诺,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奉献了青春和力量,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内涵。
    楚军荣代表院党组向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同志表示崇高敬意和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了他们为汝州市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同时要求全体干警以获得荣誉的同志为榜样,做司法事业的薪火传承者,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责任和担当,为奋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荣誉天平纪念章小知识
    何为荣誉天平纪念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办法》规定,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的颁发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从事法院工作满三十年的在编工作人员以及退(离)休人员,以及在边远山区工作不少于二十年的法院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纪念章每年颁发一次。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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