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75-3320039 166*****
联系人:邢法官
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一)
被执行人:尚延昌
身份证号:410482197805******。
住址:河南省汝州市尚庄乡尚庄5组。
执行案号:(2022)豫0482执3031号。
执行依据:(2022)豫0482民初4089号。
执行标的:170000元。
对能向本院举报其具体下落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者,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的现金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二)
被执行人:徐晨阳
身份证号:410482199601******。
住址:河南省汝州市纸坊镇赵南村7组。
执行案号:(2023)豫0482执4204号。
执行依据:(2023)豫0482民初6496号。
执行标的:37000元。
对能向本院举报其具体下落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者,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现金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
被执行人:颜宗伟
身份证号:410482197907******。
住址:河南省汝州市大峪镇龙王村85号。
执行案号:(2024)豫0482执1585号、(2024)豫0482执1685号。
执行依据:(2023)豫0482民初8659号、(2024)豫0482民初110号。
执行标的:5000元及利息、12000元及利息。
对能向本院举报其具体下落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者,将给予举报人5%的奖励。
本院郑重声明:
一是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由分配。
二是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版权声明:未经汝州市人民法院正式授权,谢绝任何媒体、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此悬赏执行公告,违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