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提出25条整改措施,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六个方面17项25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3个;另有2个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求还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警。一是持续加强对“第一议题”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组会议记录,制定《2024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切实做到两种会议分别安排、各自推进。在党组会召开前提前确定学习内容,并通知到位。明确发言人,发言稿提前审核,确保做到深入交流,围绕第一议题延伸学习链条,深化理解和把握。
(二)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差距,审判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审委会作用。一是修订《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研讨业务部门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需要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问题,切实提升业务技能。二是修订《汝州市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提高审委会讨论案件质量,案件在上审委会研究前均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三是加强审委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委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审判委员会常态化、规律性的集体学习研究。四是严格执行审委会考勤签到通报制度,将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以适当形式在我院内部通报。
2.贯彻落实“办信就是办案”,降低涉法涉诉信访量。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协调各项信访工作。院党组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强力推进信访化解。二是推进集约化信访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化应用。坚持定期通报信访系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和即将超期案件,并督导责任部门及时报结。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巧借各方力量化解难题。严格落实“领导必包案、包案必包死”和“一案一专班”的工作要求。四是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持续将审判质效的提升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党组每月对审判质效进行专题研判,听取指标提升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审判质效提升工作。二是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逐步推进班子成员培训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会面对面、点对点讲评质效指标。三是以落实落细阅核制度为切入,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能,在审判流程系统中嵌入网上阅核程序,刚性阅核范围内的案件须完成阅核操作流程后方可报结。四是积极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修订印发《汝州市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不断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运行。
(三)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不到位,执行工作存在纰漏。
整改情况:1.着重提升执行案件结案率,降低案访比。一是成立“尖刀速执”团队,专门办理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助推整体质效提升。二是修订《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制度》,实行局长定期在执行局接待中心接访制度,并制定信访案件局长督办制度,认真梳理信访台账,澄清信访底数,落实信访包案制度。
2.完善执行办案工作制度。一是重新修订印发《汝州市人民法院扣押物品、车辆集中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扣押物品的管理,并召开专项以案促改会议,严格工作审批流程。二是针对执行款发放期限问题,根据上级法院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规定,要求执行款到账10个工作日内须提起发放申请,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15天,坚决杜绝无提存、延期理由超过15天发放案款的情形。三是修订《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制度》,规定所有卷宗从整理、编页到扫描归档都由专人固定负责,督促承办人按照终本案件程序办理案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
(四)基层党建虚化弱化,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1.推动党建工作落深落实。强化“抓党建就是抓业务”意识,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凸显党建引领作用。一是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以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的形式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建设,召开中共汝州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委员会委员、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此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程序、党费收缴程序、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四是加强劳务派遣党员管理,通过党员系统及时接收其党员关系,并将其编入其所在部门的党支部。其余人员由本人定期提供党费收缴记录、收据以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等,从而提升劳务派遣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质量。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一是第一时间对官网栏目排查清底。根据《汝州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管理办法》,重点检查网站页面、链接能否正常访问,网站发布信息是否及时、准确,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核机制是否健全等几个重点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审批制度。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供稿部门负责人初审、主管院领导再审、信息发布员校准后再归档、发布等规范流程,确保发布内容的及时、准确。三是修订《汝州市人民法院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按照中央政法委“三同步”的工作要求,明确涉事部门或案件承办部门是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主体。
3.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一是我院已于2024年2月完成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工作,人事任免工作已经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备案,2024年3月已提请汝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二是制定《汝州市人民法院政治轮训工作方案》,通过院长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法官大讲堂”视频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切实筑牢政治忠诚。下一步,将组织全体干警到知名院校进行为期一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
(五)“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差距。
整改情况:1.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高度重视新招录干警、年轻领导干部、劳务派遣人员纪律教育,使全体干警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二是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干警端正司法作风,以优良作风保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整治不担当不作为行为,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规范要求各类业务票据。二是修订《汝州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建立详细的标准,确保每笔应计固定资产都不会出现漏记现象。三是我院在编制预算时,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做到应编尽编。规范采购行为,夯实采购主体责任,提升采购绩效。
(六)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1.完成了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一是我院已于2024年2月完成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工作,人事任免工作已经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备案,2024年3月已提请汝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2.着重解决重业务忽视党建问题。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督促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党建,强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党员干部“亮身份、践承诺”活动。健全《汝州市人民法院党员先锋岗评分细则》,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
3.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梳理历次我院关于上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健全研究部署、督办落实等闭环工作机制。二是合理配置,加大新招录公务员法官助理岗位比例。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数据信息已录入人事管理系统,依托人事管理系统实现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2024年1月,我院已按照陪审员居住和工作地址、职业情况、特定技能等情况,分为九组建立陪审员分类库,实现人民陪审员分组抽选。
(七)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不到位,执行工作存在纰漏。
整改情况:1.持续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作用。一是经我院向上级法院汇报,2024年2月份,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式建成大数据共享与查询系统,如果要实现该项功能,需要省级以上部门授权和共同开发新的内网软件,就该问题我院已报告上级法院,请求上级法院协调解决。二是就“与公安局对‘拒执罪’认定标准有差异”的问题,邀请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为执行干警进行培训;要求执行局认真梳理排查,严格对照,对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的案件,形成书面报告,并附基础性证据材料,交由刑事审判庭指导把关;对执行局移送的拒执罪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仍认为不符合条件不予接收的,拟报请汝州市委政法委会商研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2761093;邮政信箱:汝州市人民法院;电子邮箱:rzfyjj@126.com。
中共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