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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借钱”打翻“友谊的小船”!

  发布时间:2024-08-02 08:25:26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骑岭人民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款项当场履行,纠纷得到高效化解,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刘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自己的好友杨某先后两次借款共计十万元。因其生意不景气,借款并未及时偿还,后在杨某催要借款的过程中,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杨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转入汝州市人民法院米庙镇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员宋军武第一时间与骑岭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于延坡取得联系,两人梳理基本案情后,认为案件争议明确,标的额较小,一判了之不利于从根本上消除双方隔阂,并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从双方的友情出发寻找调解突破口,并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刘某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劝说杨某换位思考,适当做出让步。最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场偿还借款九万八千元,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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