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一饲料店遇到赊账客,欠账不还,这可咋办?
被告杨某因养鸡赊欠原告饲料,后经结算,被告共拖欠原告饲料9千余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借条。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于2014年1月30日偿还1000元,将原欠条收回,并向原告重新出具了一张8千余元的欠条。后原告多次到被告家中讨要未果,最终选择诉至法院。
因被告外出打工,承办法官薛晓静决定开展线上远程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债务人此案证据充分,债务人有还款的义务。同时也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能否考虑被告实际困难,做出适当让步,约定期限还款。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和耐心解释,原被告双方均表示理解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最终,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欠款归还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