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被告长期在家中饲养牛羊,牲畜每天产生的排泄物散发难闻的气味,原告登门表示受牲畜排泄物影响,屋内潮气增多,导致墙面受损、剥落,而且每天牲畜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劝被告将牛羊移至别处饲养却交涉无果,后经村委会调解无效,原告遂诉至法院。
庙下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当即带领助理到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几十年的邻里,如果一判了之很有可能使双方的关系继续僵化,为了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联系了该村村支书到庭共同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沟通,村支书也希望当事人能换位思考,从双方家庭的和谐出发,毕竟“远亲不如近邻”,莫让“牛羊”影响了“邻里情”。最终,在“法官+村支书”共同主持调解下,被告自愿将家中饲养的牛羊在约定期限内移至别处饲养,原告同意调解,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法庭与辖区村委会之间的协作联动,建立健全“法庭+村委会”诉源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的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