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喝酒之后骑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风险较低。
在本案例中,当事人因酒后骑电动车,判断力和反应力下降,撞上路边违停的客车导致受伤严重,那么“醉骑”遇上“违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2023年6月6日,朱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违规停放在路边的杜某的中型客车相撞,致朱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2023年6月30日,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醉酒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杜某未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朱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朱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构成十级残疾。朱某要求杜某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62399.43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朱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此次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杜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本案中,杜某过错程度较轻;朱某在醉酒后驾驶电动车,致使车辆失控撞上停在路边的车辆,其本身的行为是导致案涉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过错程度较大。
因杜某的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结合朱某已认可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自愿放弃的情况,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154938.75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因此,本案中朱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行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对于违停车辆是否要担责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存在“只要我的车停着不动就不用承担事故责任”的误区,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是根据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当事人所需承担的责任。因此,对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违法停车当事人也会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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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