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与村委会联动联调,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十年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同村同组村民,被告曾在自家宅院养鸡,为方便鸡粪晾晒,便与原告商议后双方口头约定互换案涉土地(并未明确约定换地期限),期间,被告在案涉土地晾晒鸡粪并增建鸡舍,后原告以换地期满为由,要求被告归还土地并拆除鸡舍,被告表示之前未明确换地期限,拒不归还,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研判案情,认为双方纠纷历时已久且未妥善化解,一判了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便利用午休时间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双方意见。
原告坚持换地期限已满,要求被告归还,被告认为如若归还土地拆除鸡舍,需补偿其相应损失。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希望村委会从中搭建桥梁,并委托村委会再次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在得知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后,承办法官便放弃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安排双方到村委会继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村干部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原被告双方在可接受范围内适当作出让步,最终,历经三个小时,在承办法官和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将之前置换的土地归还被告,被告自愿拿出其承包的大于鸡舍土地面积的另一块地暂时交由原告耕种,案涉争议的鸡舍土地现状暂保持不变(被告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双方均表示承办法官放弃吃饭休息的时间入村组织调解,只为早日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十分感动,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至此,双方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探索“法庭+”联动联调机制,积极延伸多元解纷触角,让更多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