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温情化解校园纠纷 守护“花朵”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12-04 17:11:04


    近日,汝州市法院庙下法庭审理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学生李某在与同学玩乐时被同学陈某撞伤,被医院诊断为牙外伤、口唇部软组织挫裂伤。双方家长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终诉至法院。

    庙下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高度重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学生,且同学之间的情谊也值得维护,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康可可秉持着专业、公正、耐心的态度,仔细倾听双方家长的诉求和想法,充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双方对于赔偿问题的分歧所在。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详细阐释了在此类人身伤害案件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赔偿的合理范围等内容,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用理性和包容的心态来面对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并当场履行赔偿款1500元。

    近年来,汝州市法院坚持以保障青少年权益为宗旨,秉承“非诉为主导,诉讼为引导”的化解理念,立足全市校园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责任编辑:李文静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