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法院风穴街道诉调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韩某系多年朋友。2015年3月,李某借给韩某十五万元用于个人经营资金周转,双方口头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款项出借后韩某仅支付了三个月的利息。2017年4月,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约定韩某于2017年10月底将所欠款项全部清偿完毕,后又经多次催要,韩某于2018年偿还五万元。2022年1月,双方就剩余十万元借款再次达成协议,约定所欠款项2023年1月1日偿清,协议达成至今韩某未偿还剩余欠款,李某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汝州市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风穴街道诉调工作站进行调解处理。风穴街道诉调工作站接到调解任务后,立即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王献军负责该案件。
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原告李某,经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韩某曾系某国有企业多年的同事,双方关系密切。企业破产后韩某下海经商,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外债无力偿还,其中包含本案案涉的十万元,目前韩某家庭生活陷入困顿。在接到法院通知,得知被好友李某起诉后,韩某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通过微信联系到韩某,用贴心的话语稳定其情绪,鼓励韩某以正确态度积极面对现实,经过反复沟通,最终调解工作得以继续进行。
在得知双方当事人工作较为繁忙,而该案有很大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后,调解员利用周末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针对争议焦点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沟通。针对韩某,调解员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讲到朋友借钱的将心比心,针对李某,调解员引导其考虑现实,适当延期。从法理到情理,经过调解员不断推心置腹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韩某将十万元分两次还清,李某免去对利息的诉求,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历时九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最终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化解。
案件评析
调解难,难在人心,难在解开心结。“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在调解工作中,则需要每一名调解员用心感受、将心比心、付诸实践。汝州市法院始终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将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前沿阵地作用,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方面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