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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促执行 现场普法入民心

  发布时间:2024-12-23 08:32:45






    2024年12月19日,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到寄料镇闫小寨村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王某一家在外地打工,后发现自己责任田的道路被甲、乙两家堵住不能通行,其中甲将家门口道路路基提高1米左右,乙在家门口搭一简易棚,导致王某不能正常通行农用机械设备。2024年8月,经法院判决,限甲、乙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王某基本农田的正常出路。后甲、乙两家未按法院判决主动履行,2024年10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汝州市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甲、乙均自愿作出承诺,限期自行拆除相关设施。

    约定期限到后,甲、乙两家均未按照各自的承诺履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赶到涉案现场,对被执行人的妨害设施进行强制拆除。经过两个小时的作业,妨害设施被拆除完毕,该案件顺利执结。

    现场普法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也借此机会向被执行人以及围观群众展开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了遇到邻里纠纷等问题,要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以及如何通过执行程序及时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随后,执行干警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资料。

    “以前遇到邻里纠纷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听了执行干警的讲解,知道了怎么通过有效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讲的法律知识非常接地气,我们都能听懂,也很实用”群众纷纷说道。

    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普法”的宣传方式,一方面促成了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普法宣传,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能够在家门口“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

    下一步,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营造人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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