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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法院接收实习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17:41:39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拟接收在校大学生或往届未就业学生到我院进行实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岗位

    现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我院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实习实行导师制,由本院优秀法官或其他干警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指导老师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办理、文书起草、案卷归档等工作。实习期为一个月及以上,工作时间同机关工作人员。

    二、入选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专业优先;(三)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开始;2.报名方式:报名需填写《汝州市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并附个人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院校推荐另附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zfyrsk@163.com。3.咨询方式:汝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375-276105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三)接收报到:通过审查的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介绍信(院校推荐实习生)至我院政治部421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一)实习期间,我院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培养工作;

    (二)实习期间,应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如有违反,本院将解除实习关系,并不予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三)实习期间,可在我院机关餐厅免费就餐,住宿自理;

    五、纪律与监督

    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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