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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执行“护薪火” 寒冬踏雪“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5-01-27 08:24:28






    寒风凛冽,瑞雪初霁。2025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汝州市法院执行干警闵梦磊一行三人,到汝州市温泉镇东均田村为22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

    2020年3月,山东省无棣县某建筑公司与山东省无棣县某劳务公司(该案被告之一)签订了“河南省汝州市某某镇某某村养猪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承包协议”,李某海、张某法等22人跟随刘某(该案被告之一)在无棣县某劳务公司所承包的工程干活。工程完工后,二被告无棣县某劳务公司、刘某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共拖欠9万余元工资款,李某海、张某法等人遂将二被告诉至汝州市法院,法院判决后二被告一直未能按期履行,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郭红光、闵梦磊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均无可供执行财产。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执行干警郭红光、闵梦磊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告知其失信风险,细说利害关系,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并远赴山东省多地寻找执行线索。胡某总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正常运转尚难以为继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后经多次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无棣县某劳务公司在汝州市另承包有其他工程项目,该公司法人胡某在该项目有8万元质保金。胡某也被执行干警的执着努力所打动,主动提出让法院查封冻结其8万元质保金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款的解决方案。在执行干警的多方协调下,8万元案件款顺利执行到位,22名申请人主动放弃了剩余案件款。

    考虑到农民工平均年龄已达61岁,辖区刚下过一场大雪致交通极其不便,执行干警闵梦磊遂决定亲赴22名农民工所在地汝州市温泉镇东均田村办案,血汗钱终于有了着落,乡亲们喜笑颜开,纷纷感叹能过一个好年了,并为汝州市法院高效办案、温情司法的态度点赞。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汝州市法院一直将“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贯彻为民服务理念,积极传递司法温情,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暖,决不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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