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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法“枫”景|用司法温情化解矛盾“坚冰”

  发布时间:2025-03-20 19:04:32


    2025年3月7日,随着被告某中学将4200元货款履行完毕,原告某公司撤回起诉,一起看似普通的合同纠纷案在历经四年多后终于画上句号。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更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创新应用。

    案情回溯:诚信契约下的维权困境

    2020年11月,被告某中学与原告某公司达成宣传标语制作安装协议,约定总费用4200元。原告依约完成宣传标语的设计、制作与安装。然而自2021年起,被告便以“领导换届”为由屡次推诿。原告多次致电沟通,甚至前往被告所在地协商,但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该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由汝州市风穴诉调对接工作站进行调解。

    调解破局:多次上门化解信任危机

    面对这起标的额不大却耗时近四年的"小微纠纷",汝州市法院调解员王献军采取“上门调解,拉近距离、情感共鸣”的调解方法,经过多次到被告学校释法明理,最终重塑了原被告的诚信认知。但考虑到被告某中学的实际困难,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某中学最终在2025年3月7日履行了全部货款。

    目前,汝州市法院已建立"调解员业绩评定"制度,本案调解员王献军多年来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在工作中成绩显著,所在调解站获评2025年度"优秀诉调对接工作站"。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是调解员队伍对“枫桥经验”的新实践,也是为了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努力奋斗的缩影。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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