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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汝州市人民法院接收实习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08:34:00



1.接收岗位

接收实习生,安排在我院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实习实行导师制,由本院优秀法官或其他干警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辅助参与案件记录、诉讼服务、卷宗装订扫描、案件执行、司法行政等工作。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需全程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机关工作人员相同。

2.入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四)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3.接收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开始;  2.报名方式:报名需填写《汝州市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并附个人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院校推荐另附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zfyrsk@163.com。咨询方式:汝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375-2761079;0375-276105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用。  

(三)办理接收手续   

通过审查的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介绍信(院校推荐实习生)至我院政治部416室报到并根据个人意愿和部门需要,安排实习生到相关部门实习。

4.实习管理   

(一)实习期间,我院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培养工作;   

(二)实习期间,实习生须严格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实习结束后,可根据实习情况出具实习鉴定材料。如有违反规定的,本院将解除实习关系,并不予出具实习鉴定材料;       

(三)实习期间,可在我院机关餐厅免费就餐,住宿自理。

5.纪律与监督 

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实习资格。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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