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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风刮飞彩钢瓦,砸坏的房屋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5-06-19 08:54:54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诗意的春风本该带来温暖与生机,然而当强风掀起未加固的彩钢瓦,砸向邻家屋顶,温馨的春日顿时化作一场纠纷。面对“天灾”与“人责”之争,汝州市法院温泉法庭针对相关案件,进行法律提示。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邻居。2025年4月汝州市多日连续大风,被告李某家搭建的彩钢瓦被大风刮飞,砸到了原告王某家的屋顶上,造成原告王某家屋顶及部分房屋损坏。事发后原被告多次到村委会、乡政府调解,但原被告双方对损坏赔偿的数额始终未达成一致。于是原告王某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

    刘兵伟法官受理该案后,联合寄料镇乡政府积极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李某认可是因为自家彩钢瓦被刮飞导致原告王某家房屋损坏,并表示愿意赔偿。但原被告双方一直未能对赔偿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房屋损坏价值的认定,刘兵伟法官建议双方可以申请专业评估,但是评估费用一般较高,可能存在评估费用超过实际损失的情况,劝解双方当事人谨慎考虑。经法庭询问,原被告双方均不申请鉴定。案件一度进入僵持状态。

    此时,刘兵伟法官转换思路,提出了另外一个调解方案:修房。经过现场勘验,以及原告王某提交的房屋损害照片,法庭与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了主要的房屋损害范围:原告家瓦房屋顶砸穿,瓦房内部分吊顶损坏,平房上沿砖块掉落,部分墙皮脱落。最终,在刘兵伟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李某在一个月内为王某修复受损房屋,具体包括:修补瓦房屋顶(如无法修复则加盖彩钢瓦);修复瓦房内吊顶;补好平房外沿砖体;修复脱落墙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也启示我们要定期检查房屋附属设施,防范安全隐患。

    这种“以修代赔”的方式,既解决了赔偿标准争议,又确保了修复质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汝州市法院温泉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会将“法治春风”吹进每个矛盾关口,让安全与和谐常驻家园。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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