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并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基层的延伸与落地。通过强化机制衔接、整合专业资源、拓展覆盖领域、提升调解效能,构建起“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实质解决。
一、高位推动,健全“总对总”联动机制体系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院党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和“总对总”对接工作,将其纳入法院重点工作部署,多年来陆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签署了一系列机制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数据共享、效力确认等关键环节,构建起长效协作框架,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在基层的延伸与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与各对接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例如:与劳动争议仲裁委每季度常态化召开工作推进会,做到“零障碍”数据共享、“零差别”裁审共识;在汝州市银保监局支持下、市公安局配合下,我院定期召开道交纠纷工作推进会,构建“法院+交警+保险公司”三方联动新机制;与住建局深化“府院联动”,组建问题楼盘工作专班,共同预防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与市物业办联合对全市87家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培训,减少物业纠纷增量,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二、平台赋能,织密专业领域调解网络
一是设置一中心、一平台统筹诉调对接工作。2025年1月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将诉前调解融入正式立案流程,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调对接中心,负责统筹先行调解案件的收案登记、委托移送、协议审查、移送审理等环节,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统一管理、分配案件,指导督促调解全过程。
二是建立22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我院紧贴群众需求与司法工作实际,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全市2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1个综合性质和1个交通事故专业性质的诉调对接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由资深员额法官负责业务指导,2至3名专职调解员驻点开展工作,将调解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三是设立专业调解组织,汇聚多元解纷的社会合力。在“总对总”框架下,设立了一系列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调解组织:与市银保监局、公安局联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局联合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与妇联联合成立妇女儿童权益调解工作室;与人社局联合打造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重点化解传统及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经验做法入选全省首批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与物业办联合打造家政物业调解室,聚焦民生热点,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家政行业专家于莉担任特邀调解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扬。
四是代表委员广泛参与,充实调解力量。在人大、政协支持下,创新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工作机制,邀请53名代表委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社会威望和群众基础,充实了调解力量。
三、延伸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
一是融入综治中心建设,打造矛盾化解“集散地”。在党委统一领导、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我院全力做好综治中心进驻工作,安排退休法官2人加入综治中心调解组织,提供立案咨询、指导调解、诉调对接、信访接待、司法确认、督促履行等多项便民诉讼服务。同时,将21个诉调对接工作站融入各乡镇综治中心,实现全市综治中心全覆盖,把定分做实做优,将制度优势转化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效能。
二是强化前端预防与法治宣传,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联合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推进诉源治理”主题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结合辖区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开展各类贴合实际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和居民依法行事,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发布司法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深耕专业审判,依托金融、道交、家事、未成年人等专业审判,深入挖掘类案中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促推类案纠纷从源头得以化解。
下一步,汝州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拓展对接领域,优化平台功能,提升调解能力,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