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某小区的业主们近日迎来了一件暖心事。随着现任物业服务合同即将于2025年12月底到期,一批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与急切追讨物业费的物业公司之间的僵局被成功打破。
服务到期在即,纠纷集中爆发
“每次下雨,雨水就从窗户缝往里渗,墙皮都泡发了。找物业多少次了,他们总说这是室内设施,不归他们管,可我们物业费交了是享受服务的呀!”业主陈女士向调解员展示家中窗沿因长期渗水留下的水渍和霉斑时,语气中满是无奈。像陈女士这样的情况在该小区并非个例。多名业主反映,窗户漏雨、公共区域清洁不及时、设施维修响应慢等问题长期存在。而物业服务公司坚持按合同条款解释责任范围,导致双方认知差异演化为信任危机。随着物业公司服务期进入最后一个月,追缴欠费成为企业的迫切需求,而业主们则希望能在物业离场前解决遗留问题。双方僵持不下,物业公司最终将一批未缴费业主诉至法院。
法官联合调解,实地走访查症结
案件进入汝州市人民法院后,立案庭承办法官根据先行调解机制,迅速将这批纠纷委托至本院“家政物业调解室”,启动联合调解程序。“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这个时间点很特殊,既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业主合理诉求,更重要的是维护小区平稳过渡。”承办法官在研判案情后指出。法官与调解员组成的工作组第一时间深入小区,实地走访查看业主反映的窗户漏雨等问题,并召集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在调解现场,法官明确指出:“物业服务合同确实有责任边界的约定,但服务不是机械地划分‘室内’与‘室外’。特别是涉及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问题,物业有责任协助业主沟通、协调解决,这是服务意识的体现。”
最后一个月,物业“站好最后一班岗”
针对物业服务即将到期这一特殊时间节点,调解工作组提出“化解旧账、圆满离场”的调解思路。法官向物业公司提出:“这最后一个月,不仅是合同履行期,更是企业展示责任感、维护自身商誉的关键期。主动解决好业主合理诉求,是为这段服务关系划上圆满句号的最好方式。”经过调解,物业公司经理态度发生转变:“我们之前过于机械地理解合同条款了。确实,窗户漏雨虽然不是我们直接维修的范围,但我们可以协助联系开发商、协调维修资源,这是我们的服务责任。”物业公司当场承诺:在最后一个月服务期内,将集中人力物力,为反映窗户漏雨问题的业主进行全面排查,协助联系维修方,并加快其他物业服务诉求的处理速度。同时,对服务期内确实存在的不足向业主诚恳致歉。
业主主动缴费,双方和平“分手”
看到物业公司态度诚恳、行动迅速,业主们的情绪也逐渐平复。一位业主代表说:“其实我们不是不想缴费,只是希望问题能得到重视和解决。物业现在愿意在最后这段时间里积极处理,我们也能感受到诚意。”随着窗户漏雨等问题进入实质性解决程序,业主们纷纷表示将结清欠缴的物业费。在调解工作组见证下,多位业主当场通过移动支付结清了费用,其余业主也承诺在月底前完成缴纳。“这笔费用结清了,我们与业主之间也就没有‘旧账’了,可以安心离场,业主也能安心迎接新物业。”物业公司经理感慨道,“法院的调解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更教会了我们如何负责任地结束一段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的纠纷调解,既要‘瞻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要‘顾后’——保障小区平稳过渡。”汝州市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朝霞总结道,“这个案例的成功化解,体现了司法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柔性智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截至目前,该批案件涉及的欠费问题已基本解决,物业公司正在有序推进离场前的工作交接。小区业委会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与新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条款,明确服务标准与责任范围,共建和谐宜居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