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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化纠纷 让案子“真了结”

  发布时间:2026-01-21 08:40:37


“我不上诉了,我愿意现在就履行。”近日,经过汝州市法院骑岭法庭岳源超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两天内两起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应付钱款,其中一起案件当事人更是当场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诉。

原告马某与被告杜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合同效力、租金返还等问题争执不下,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杜某向原告马某返还租金20000元。判决作出后,被告杜某原本已做好上诉准备,情绪较为激动,岳源超法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诉成本等多方面进行细致司法释明,逐一回应其疑问,引导其理性看待判决结果。最终杜某逐渐放下抵触情绪,决定不再上诉,并主动在法庭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在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起诉要求与被告袁某离婚,袁某同意离婚,但辩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要求原告返还彩礼,庭审中双方争执不断、互不相让,虽经法官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共同生活情况,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判决原告张某返还被告袁某彩礼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袁某联系法官称张某未按期向其履行,岳源超法官秉持“纠纷化解不止于判决”的理念,迅速与张某联系,并指导其完成履行义务,为这场持续已久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两起案件的顺利履行,不仅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承办法官司法为民的担当精神。下一步,汝州市法院骑岭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释明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判息诉率,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在基层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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