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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化两案,两级法院联手化解邻里积怨

  发布时间:2026-03-17 10:03:28




    近日,汝州市法院民二庭高向鹏法官联合平顶山中院赵红燕法官深入案件现场,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开展实地调查与现场调解,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调解+释法明理”的方式,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多年积怨,不仅实现“案结”,更成功化解“心结”。

    基本案情

    安某与李某系多年邻居,两家房屋南北相邻,安某房屋出路向南,李某房屋出路向东,双方房屋东临一条南北通道,该通道是李某房屋唯一出路。李某在两家房屋中间建造了钢结构棚,影响安某房屋后的通风采光。安某在其房屋东侧南北通道入口处砌宽2.13米左右砖墙,影响南北通行。2025年8月,李某起诉安某要求其移除在南北通道入口处的砖墙,本院裁判后安某不服提起上诉。2026年1月,安某又起诉李某要求其拆除两家房屋中间的钢结构棚。两起案件互为因果,双方当事人矛盾僵持已久,仅靠一纸裁判难以根本解决问题,中院二审法官和本院一审法官商议后,决定共同去现场,从根源上化解这起“连环案”。

    调解经过

    赵法官与高法官共同抵达纠纷现场,实地查看、测量不动产边界和妨害行为具体情况,仔细核对相关证据材料,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顾虑,调解中,两位法官双管齐下:——释法明理,厘清权责。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案件进行释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明确行为边界;——情理交融,化解心结。从邻里和谐、互利互让的角度出发,寻找利益平衡点,情理法并重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化解矛盾隔阂。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了有效缓和,均同意各退一步,最终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安某拆除南北通道入口处的砖墙,李某拆除两家房屋中间部分的钢结构棚,双方修复两家房屋东侧的南北通路,均不得堆放杂物。两起案件一并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此次邻里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平顶山市两级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汝州市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让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惠及更多群众,为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法官结语】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一墙之隔,隔不断的是人情;一念之让,让得出的是胸怀。相邻而居,难免磕磕碰碰,但'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智慧,至今仍是化解矛盾的良方。我们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调解,让更多人明白:法律是底线,但和睦是追求;维权要有度,相处要有情。愿每一位邻居都能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计较,多一份包容、少一份争执,让'远亲不如近邻'真正成为生活常态。"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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