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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物业服务类案件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6-04-02 09:35:38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类案件办理质效,深化基层法院司法经验交流,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欢一行到访汝州市人民法院,围绕物业服务类案件办理工作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铭杰及立案庭庭长王朝霞等参加交流活动。

    交流会上,汝州市法院对襄城县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详细介绍了汝州市法院整体工作情况,并聚焦物业服务类案件办理,从专业平台搭建、运行机制创新、矛盾实质化解、源头治理推进等方面,分享了该院的实践经验和特色做法。汝州市法院立足基层司法实际,针对物业服务类纠纷特点,创新构建“法院主导、代表协同、多元共治”解纷体系,成立全市首个家政物业调解室,组建“专职+兼职+特邀”复合型调解队伍,打造“代表嵌入型”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法院筛选+人大代表领办”案件导入、“专业调解+司法支撑”流程保障、“法官+人大代表+调解员”组团调解,实现物业服务类纠纷的高效化解。同时,坚持“办理一案、化解一类、治理一片”,通过司法建议、行业培训、法治宣传等方式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物业服务纠纷治理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转变,形成了具有汝州特色的基层解纷经验。

    座谈中,双方围绕物业服务类案件先行调解、群体性纠纷处置、调解协议履行、行业源头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操技巧、机制建设等方面交换了意见看法。襄城县法院对汝州市法院在物业服务类案件办理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汝州市法院的经验做法贴合基层实际、操作性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此次交流收获颇丰、深受启发。

    此次交流研讨,搭建了两地基层法院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的良好平台,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类案件办理工作经验的交流与共享。双方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司法经验交流,相互借鉴先进做法,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化解民生纠纷、服务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实的司法举措护航群众安居乐业,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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