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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定分止争 限期履行实质解纷

  发布时间:2026-04-17 09:43:13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退租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高丽通过耐心沟通、细致释法,促成双方在开庭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明确履行期限,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12日,原告杨某(承租方)与被告王某(出租方)签订了一份为期六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6666.7元,并约定前三年租期到期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租,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租金并经营使用房屋至2025年12月1日。2025年11月初,双方在第三年租赁期限届满前经协商同意继续租赁半年,原告随即支付了半年租金4万元。然而,续租不久后,原告因经营困难提出提前退租,双方再次协商并达成新的合意:租赁期延续至2025年12月15日,被告退还剩余五个半月的租金。原告按约定腾退房屋后,被告却未按承诺全额退款,仅同意退还部分款项,双方就应退租金金额产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高丽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对基本事实争议不大,矛盾焦点在于退款金额的计算与支付。为快速定分止争,避免矛盾升级,法官在开庭当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她一方面向双方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租赁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边界;另一方面,从诚信原则、经营不易等情理角度进行劝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高丽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确认被告应退还原告剩余租金为32000元,被告承诺于2026年2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协议签订后,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汝州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实践,通过高效调解不仅快速化解了市场主体间的经济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传递了契约精神与诚信理念,对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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