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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调解弥合婚姻裂痕,法治力量护航家庭安稳

  发布时间:2026-04-29 09:31:53


    近日,汝州市法院庙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丈夫在妻子患重病期间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承办法官杨林辉坚持“法理融情止纷争”的原则,促使原告认识到自身作为配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双方当庭和好,孙某主动撤回起诉,并表示将陪伴妻子赵某积极治疗,共渡难关。

    案情回顾:病魔考验下的婚姻危机

    原告孙某与被告赵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妻子赵某身患重病。这本应是夫妻二人风雨同舟、相互扶持的时刻,然而,巨大的精神压力与生活重担却让丈夫孙某产生了逃避心理。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汝州市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杨林辉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此案并非简单的感情纠纷。一方身患重病,另一方却选择此时起诉离婚。这不仅关系到夫妻之间法定的扶养义务,更涉及对“家”这一社会基本单元的责任与担当。

    法院调解:释法明理,唤醒责任与温情

    承办法官深知,开庭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杨林辉法官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庭前调解上。调解过程中,杨林辉法官向双方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等法条,在妻子患重病、需要扶助的关键时刻,丈夫不履行照顾义务,这与法律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并向双方阐明,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妻子患病本身并不构成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最后,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孙某说:“夫妻一场,不仅是花前月下的浪漫,更是风雨来临时的臂膀。家庭的完整,是赵某战胜病魔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圆满结局:迷途知返,和好如初共渡难关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调解,孙某当场向妻子赵某表态,愿意承担其作为丈夫的全部责任,并拿出积蓄为妻子积极治疗,悉心照料,不离不弃,并撤回本案诉讼。

    法院调解:释法明理,唤醒责任与温情

    法官提醒,婚姻承载着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在另一方患病、伤残、生活困难等危难时刻提出离婚的诉讼,法院会秉持审慎态度,严格守护家庭的底线,捍卫社会的公序良俗。本案的妥善处理,是汝州市法院庙下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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