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法院立案庭通过家事再审案件调解前置机制,在再审审查阶段成功化解一起拉扯大半年的抚养费纠纷,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后,当事人屈某某当场长舒一口气:“孩子的抚养费终于说清楚了,以后再也不用为这事闹别扭,对娃也好。”
争议溯源:家事纠纷起于积隙 抚养分歧引发再审
2026年2月,屈某某与杨某某经汝州市法院判决离婚,判令屈某某自2025年9月起每月支付婚生儿子6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拿到判决的屈某某却犯了难: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离婚诉讼期间,孩子的吃饭、上学、看病开销全由她承担,累计4400余元,她认为这笔钱应抵扣部分抚养费,遂于2026年7月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承办法官陈继征翻阅卷宗后发现,双方矛盾核心是对“抚养费计算节点”的理解存在偏差,若仅作机械程序性审查、简单流转结案,极易激化对立情绪,引发探视、抚养等次生诉讼,造成程序空转、矛盾累加,不利于未成年人稳定成长。“不能就案办案,得把矛盾从根儿上解了”,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调解贯穿审查全程,在诉讼前端化解纠纷。
递进调解:法理解惑明晰边界 温情调解化解僵局
针对两人情绪对立、但都把孩子放在首位的特点,承办法官量身设计三步调解法,一步步消弭双方分歧。
第一轮:明法释理,划清争议底线。法官全面核查原审裁判依据及当事人举证材料,依法认可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实际抚育付出。精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事抚养制度精神,明确区分婚姻存续期间日常开支垫付、离婚后定期定额给付抚养费两种履行方式的法律差异,纠正认知偏差,夯实和解法理基础。
第二轮:温情劝导,回归护娃本心。法官跳出法条说理,立足家事司法修复属性,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终结、坚守父母监护职责。劝导双方摒弃诉讼对抗,以子女身心健康、稳定成长为首要原则,放下分歧、包容处置。
第三轮:细化条款,实现案结事了。在双方情绪平复、争议消解后,法官细化完善全套和解条款:双方确认屈某某按原审标准继续履行抚养义务,自2025年9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子女成年;明确2026年4月至6月抚养费1800元已足额付清,固定专属收款账户,杜绝后续执行争议。同时细化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探视交接与照料规则,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双向亲情陪伴权利,并约定后续家事抚育事宜优先协商处置,从源头杜绝次生纠纷。
2026年8月13日,双方自愿签署和解协议,申请人当场撤回再审申请,该案在再审审查前端实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机制赋能:创新前端审查模式 赋能家事实质解纷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汝州市法院立案庭家事再审案件调解前置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汝州市法院立案庭创新建立家事再审案件“快速甄别、调解前置、法理赋能、实质息争”工作机制,彻底改变机械审查、简单流转的传统模式。通过将调解关口前移至再审审查前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高效修复家庭亲情关系,杜绝连环诉讼隐患,实现司法公正、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的有机统一。
立案庭庭长王朝霞表示:“家事纠纷看起来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实则关系到孩子的一生。我们多费点功夫把矛盾在前端解开,既能守住法律的底线,也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将持续完善该机制,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到案件办理全流程,以有温度的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