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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 联动普法 预防在先

  发布时间:2026-09-20 08:16:55



    2026年9月18日,汝州市法院庙下法庭与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庙下镇执法中队联合举办企业座谈会,邀请辖区内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不设主席台,法官与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庙下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同企业代表围坐交流,围绕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广告宣传等企业经营中的常见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普法释法。

    企业带着问题来 干警现场给答案

    座谈会伊始,庙下法庭负责人杨林辉开门见山:“今天主要不是念文件,是听大家讲经营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难题。”

    一家粉条企业负责人率先提问:“客户拖欠货款,想起诉又担心影响合作关系,该怎么处理?”

    孙法官回应:“关键在合同条款。很多企业签合同只有一两页,付款期限、违约责任都没写清楚,一旦发生纠纷,证据不足。建议回去完善合同模板,把付款节点、违约金计算方式写明确,这比事后诉讼更有效。”

    当天,企业代表围绕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广告宣传等方面提出十余个问题,庙下法庭干警和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庙下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逐一回应。需要后续跟进的,法庭干警一一记录。

    从“事后诉讼”到“事前预防”

    参加座谈的企业代表表示,以往对法庭的印象局限于“打官司的地方”,但一次次的座谈改变了这一看法。“法官们讲的多是企业平时容易忽视、一旦出事却很麻烦的环节。比如合同未写明交货地点,运费由谁承担及如发生纠纷,案件管辖问题都可能引发争议。提前了解这些,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目的很明确,就是让企业少踩坑、少吃亏、少打官司。企业经营好了,辖区经济才能好。”薛法官介绍,近年来,庙下法庭与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庙下镇执法中队建立了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进企业、进车间开展普法。形式包括座谈会、法律讲座、典型案例汇编发放等。

    “从统计数据看,辖区涉企案件近年来呈稳步下降趋势。”杨法官表示,“并非企业之间没有矛盾,而是大量矛盾在起诉前已得到化解。有的企业自行协商解决,有的通过调解处理,真正进入诉讼程序的减少了。”普法做在前头,纠纷才能少在后头。这既是庙下法庭的实践体会,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注脚。

    下一步,庙下法庭将继续深化与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庙下镇执法中队联动,常态化开展企业座谈,定期收集企业法律需求,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整理常见法律风险点清单,供企业对照自查,推动更多涉企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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